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范围是什么

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是政府实施法制管理的重要内容。《计量法》统一立法、区别管理的立法原则也体现在对计量器具的检定方面,即对一些重要的计量器具实施强制检定。

根据《计量法》的规定,国务院先后颁布了《计量法实施细则》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规定县以上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实施定点定期检定。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依照国务院发布的工作计量器具强检管理办法的规定,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尺、秤、水表等60项117种工作计量器具属于实行强制检定的对象。


    这和法制计量组织推荐的法制计量重点领域是一致的。多数经济发达的规定也都大同小异。有的较多侧重于贸易方面的计量器具,也有的超出上述范围,还涉及官方执法、政府统计等方面的计量器具。 

    应当指出,对已列入强检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强制检定,随着国法制计量管理的不断完善,具体的实施方式会依法加以调整。另一方面,对于未列入强检目录,但对保护消费者利益有较大影响的工作计量器具,也可以按法定程序增补进目录中。
 

发布时间: 201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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